慈溪鸿辉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松青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GQGT80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镇前村粮站江沿路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5﹞71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于2025年3月中旬开始擅自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饰。<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使用与“TOOYY”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鉴于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决定作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带有“TOOYY”注册商标的外套50件。二、没收违法所得598.8元。三、罚款100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10598.8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使用与“TOOYY”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鉴于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决定作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带有“TOOYY”注册商标的外套50件。二、没收违法所得598.8元。三、罚款100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10598.8元。
10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