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永祥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佳慧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3MACD63DN2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周家安置区10-6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5]320号
经查,当事人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2025年3月,当事人先后三次在重庆央拓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普瑞巴林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040;规格:150mg×32粒装;生产企业名称: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25盒。分五次购进规格150mg×32粒装“普瑞巴林胶囊”23盒。累计购进45盒“普瑞巴林胶囊”。当事人提供了随货同行单,供货商资质材料,证实药品为合法渠道购进。
2025年5月24日,当事人以28元/盒的价格将处方药“普瑞巴林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040;规格:32粒装;生产企业名称: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销售给“罗新权”(男,37岁)。当事人提供的“处方笺”显示购买者为罗新权,经公安部门核实实际购买人为“杨晨坤”(男,19岁),审核人姓名为易绍兵,实际审核人易绍兵未在岗。依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二款:“?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规定,当事人提供的“处方笺”审核人员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其行为构成不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经公安部门核实,当事人将处方药“普瑞巴林胶囊”不按规定凭处方销售给“罗新权”等人用于代替“毒品”吸食的不法用途,本局认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计算:货值金额=28元/盒×2盒=56元;违法所得=(28-11.8793)元/盒×2盒=32.241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铜仁市万山区永祥药房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邹佳慧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合法主体资格,邹佳慧法定代表人身份。
2.现场检查笔录、线索移送书、邹佳慧询问笔录、处方笺复印件2份、采购统随货同行单,证明1:“处方笺”显示购买者为罗新权,实际购买人为“杨晨坤”,审核人易绍兵未在岗。证明2:货值金额=56元,违法所得32.2414元。
罚款0.1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500.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