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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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吕立新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20621MA1RR47X6R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城东镇三丰16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3〕00524号
经查,当事人购进5瓶京海蓝? 牛二陈酿酒。2023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位于当事人经营场所东北角六层货架的第三层有5瓶京海蓝? 牛二陈酿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瓶,委托方:北京京海蓝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方(制造商):保定金谷酒业有限公司),上述白酒的销售价格为13元/瓶,共计货值65元。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京海蓝? 牛二陈酿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瓶,委托方:北京京海蓝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方(制造商):保定金谷酒业有限公司)的标签上“牛二”两个字相对较大,“陈酿酒”三个字相对较小,“牛二”两个字为黑色,“陈酿酒”三个字为红色,且整个标签背景为绿色,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驰名商标相似相近,且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注册商标“牛栏山”为驰名商标,其包装、装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当事人销售的京海蓝? 牛二陈酿酒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或者与其有一定的关联,造成了混淆。当事人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罚款金额5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500.00元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