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伟峰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666041001T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9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2
(2025)沪0110民初22923号
服务合同纠纷
邱*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真汽车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9
(2025)沪0113民初384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邵**,巩**,邵**,邵**
叶**,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富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7-21
(2025)沪0113民初229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11-06
(2024)沪0113民初249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大连和瑞景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7-09
(2024)沪0113民初1686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6
2023-08-30
(2023)沪0113民初26150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蒲*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7
2023-08-30
(2023)沪0113民初26149号
产品责任纠纷
沈**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8
2023-08-30
(2023)沪0113民初26150号
产品责任纠纷
蒲*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宝山区人民法院
9
2023-08-30
(2023)沪0113民初26149号
产品责任纠纷
沈**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宝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3-06-19
(2023)沪0113民初169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
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25
2025-07-10
(2025)沪0113民初229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与某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06
2020-11-13
(2020)沪0113民初201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蔡*与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9-23
(2020)沪0113民初88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与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4
2020-09-30
(2020)黔民申22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韩**、北京宝骏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9-17
2020-05-22
(2020)沪0113民初5886号
服务合同纠纷
朱**与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8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9-17
2020-08-12
(2020)沪02民终630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朱**与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28
2019-12-05
(2019)黔03民终60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宝骏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韩**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04-02
2020-03-09
(2020)沪0113民初29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韦**与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1-14
2017-04-24
(2017)沪0113民初55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22
2019-03-19
(2019)沪0113民初8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与上海宝诚中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总处〔2026〕322026000089号
本局在核查上级交办线索时发现,当事人在直播中发表“还是某品牌汽车质量好,比‘大米汽车’好多了,那是杂粮品牌”“180天速成鸡可吃,但180天造的车不敢开”等言论,并将含有上述言论的直播内容剪辑成短视频在网络发布,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明违法事实,本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期间,本局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等,未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主要从事某品牌汽车销售等相关业务。为宣传该品牌汽车,提高该品牌汽车的销量,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以下简称抖音)及微信视频号平台(以下简称视频号)认证并运营企业账号(抖音号:zhbaozen、视频号ID:sphwEiBu903dqt3)。 2025年10月14日下午,当事人在上述抖音和视频号账号同步进行了一场宣传该品牌汽车的直播。在直播过程中,当事人主播针对有观众评论其他品牌汽车,发表了“还是某品牌质量好,比那个‘大米汽车’强太多,那是杂粮品牌” “180天的速成鸡可吃,但180天造的车我是不敢开”“那个东西,你要对自己负责,你要对你的家人负责,你要对路上的行人负责”“我看到人家开这个品牌的车的车主,我都会一脚油门滋上去,我想看一下他长什么样”等言论。直播结束后,当事人截取了直播的回放视频,剪辑成含有上述宣传内容的短视频,并先后于2025年10月15日和2025年10月16日在上述抖音和视频号账号发布,短视频封面为《马老师直播切片 什么车安全》,内容标题为《有没有人知道到底买什么车安全啊#买车#电车#油车#电车油车怎么选#新车 》。当事人未就上述短视频在抖音和视频号进行推流。 当事人承认上述直播及短视频宣传中“大米汽车”是指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生产销售的小米汽车,上述宣传内容系直播过程中当事人主播即兴发挥,无任何事实根据和合法依据予以证明。直播现场及短视频中出现“还是某品牌质量好,比大米汽车好多了”“现在搞得大家好像骂小米成了认知正确了,没必要”等观众评论内容。后续,相关媒体报道中亦称某汽车品牌销售在直播中疑似贬低小米汽车等。小米公司提供材料证明小米汽车相关车型的研发投产周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小米汽车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 案发前,当事人因涉案宣传内容引发舆情而主动下架上述短视频。截止案发,上述抖音短视频浏览量约为42万次,视频号短视频浏览量约为8.8万次。
罚款40.0000万元
400000.00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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