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家鑫水产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家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4MABPD9PK80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长江路318栋农贸市场5号摊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市监经处罚[2023]2023号
经查明,当事人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家鑫水产品店于2022年10月,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某水产经营店(现已无法找到)处,购买1台电子计量秤(品牌:锐诚、型号:ACS-30kg),当事人在购买时未对上述电子计量秤合格证明文件和强制检定合格标志进行查验,也未进行准确度检测。从2022年10月购进至2023年8月4日期间,当事人将上述电子计量秤用于其经营的水产品的消费结算计量,此期间,当事人未对上述电子计量秤申请强制检定。 2023年8月4日,执法人员联合贵州省计量测试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现场使用2公斤标准砝码对上述电子计量秤进行准确度检测。经检测,该电子秤读数为4.2斤、负偏差值为100克,贵州省计量测试院工作人员现场出具《贵州省非自动衡器市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测记录》(记录编号:8-4-1-1),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另查明,当事人使用的该电子秤读数可自行调控,使用2公斤标准砝码称重,按“单价1”按钮读数为4.2斤,按“单价2”按钮读数为4.4斤,按“单价3”按钮读数为4.6斤,涉嫌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 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使用上述计量器具进行消费结算计量以来的销售票据,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州省计量测试院工作人员现场出具《贵州省非自动衡器市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测记录》(记录编号:8-4-1-1)。证明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量秤经检测不合格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9张。证明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进行消费结算计量的违法事实; 3.《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进行消费结算计量的事实经过; 4.当事人提供其《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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