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田红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学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925MACA0KB291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邦丙乡忙安村委会忙安一组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4〕127号
当事人百货店销售的4个超过保质期食品品种基本信息如下:1名称:健力宝,生产日期:2023.04.18,保质期:12个月,数量:8瓶;2.名称:芬达,生产日期:2023.06.19,保质期:9个月,数量:4瓶;3.名称:草莓果粒果汁,生产日期:2023.03.03,保质期:12个月,数量:8瓶;4.名称:金菜花(菜籽油),生产日期:2022.10.09,保质期:18 个月,数量:1瓶。4个品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由于当事人未做销售记录,无法查证以上4个品种食品过期后的销售情况,无法查证违法所得,案涉产品数量按现场查获数量计算,共计货值金额124元。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拟作如下减轻处罚: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个品种);二、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上缴国库。
3000.00元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