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为民广鑫堂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满 |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698335805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洪山区杨园南路武铁佳苑西区门面7-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35号
根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涉案产品“瑞舒伐他汀钙片”认定意见的函》(渝药监函〔2025〕370号),批号为2312A66的涉案药品瑞舒伐他汀钙片(国内分包装企业为“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剂型为“片剂”)不是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2025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批次药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10日通过药师帮APP从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10盒涉案批次药品瑞舒伐他汀钙片(批号为2312A66,生产厂家为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规格为10mg*28片),购进单价为139.33元/盒,购进总价为1393.3元。当事人提供了涉案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药品注册证书等资料。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3日期间售出涉案批次药品共10盒,销售定价为152.8元/盒,分别以152.8元/盒价格销售了2盒,以折扣价152元/盒的价格销售了8盒,销售总价为1521.6元。
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的规定处罚,结合自由裁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21.6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