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松山区宏跃食品加工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4MABRBY223N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上官地镇山嘴村村委会后院(南至山嘴村委会-西至段晓华家-东至蔬菜批发市场-北至大地)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松市监处罚〔2025〕184号
当事人在生产加工车间北侧存有玉米淀粉1/2袋(净含量25Kg,生产日期:2023年7月1日,保质期18个月),小麦粉1/2袋(净含量25Kg,生产日期:2024年7月23日,保质期9个月),根据当事人申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提供的《申请加工食品情况表》显示生产玉米面条使用原辅材料明细为玉米面、淀粉,对当事人所述未使用涉案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不予认可,当事人存在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生产经营区域内无土豆粉及土豆粉包装袋。当事人称其生产的土豆粉包装袋只标全部净含量。净含量标注时必须明确标注不包括调料的土豆粉的实际重量,当事人存在生产食品时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的行为,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当事人购进涉案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小麦粉采购价80.00元/袋,玉米淀粉采购价72.00元/袋,本案涉案超过保质期的小麦粉12.5袋、玉米淀粉15.5袋,故本案货值金额2116.00元。因无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和财务凭证,未有相关联证据证明使用涉案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情况,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在生产加工车间北侧存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无生产记录的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原料库内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存在生产食品时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的行为,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食品时净含量、规格的标示方式和格式不规范的行为。
14000.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9
2
赤松市监处罚〔2025〕090号
当事人生产的“过桥米线”包装袋食品标签明确标示了食品名称:过桥米线,执行标准:QB/T2652-2004,为《方便米粉(米线)》。《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显示食品类别(名称):粮食加工品(玉米面条、荞麦面条、高粱米面条、冷面、牛筋面、米线),淀粉及淀粉制品(粉条、粉皮、粉鱼、粉丝、蕨根粉)。因食品类别内不包含方便食品,且《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七章附则附表1:内蒙古自治区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中有“方便食品”,因此当事人不具备生产方便食品的资质,当事人存在违反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目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日生产的过桥米线经抽样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GB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要求、QB/T2652-2004《方便米粉(米线)》要求,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B/T2652-2004《方便米粉(米线)》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的过桥米线食品明确标示了执行标准QB/T2652-2004,但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已经明示执行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日共生产过桥米线两箱,单价40元/箱,共计80元。该批次过桥米线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认定本案货值金额80元,违法所得80元。 当事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生产该批次食品的生产记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拾元整(¥80.00元); 3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6000.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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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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