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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王雪娇副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雪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26MA2EMHYJ1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20号(住宅、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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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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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烟处[2024]第3号
2024年1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在当事人王雪娇在场的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20号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在烟柜中查获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5种33条,其中:利群(长嘴)21条、利群(西湖恋)4条、利群(软长嘴)5条、黄金叶(天香细支)2条、利群(夜西湖)1条。当事人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经营地址与实际相符。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初步认定该行为具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上述证据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整个执法过程由执法视音频记录,且当事人未申请回避,也未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为进行陈述和申辩。2024年1月18日本局对该案予以立案调查。 经立案查明,当事人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20号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并领有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明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应当依法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仍于2024年1月份期间从经营场所附近的居民(无法查实)处以回收的方式分批次购进违法卷烟5种33条,其中:利群(长嘴)21条、利群(西湖恋)4条、利群(软长嘴)5条、黄金叶(天香细支)2条、利群(夜西湖)1条,当事人购入上述卷烟后存放在经营场所内准备用来销售,2024年1月17日该批卷烟悉数被本局先行登记保存。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并根据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出具的价格证明,上述被本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均为真品卷烟,违法进货总额计人民币8620元。另查明,当事人在案发前二年内系初次违法经营卷烟业务。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实: 证据一: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证实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证据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实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三:当事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证实了当事人具有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20号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资格。 证据四:“现场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卷烟照片”,证实了2024年1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20号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查获利群(长嘴)、利群(西湖恋)等5种33条违法卷烟的事实及案发现场的其他客观情况。 证据五:“鉴别检验报告”,证实了被本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均为真品卷烟。 证据六:“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证实了案发当日被本局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的价格明细。 证据七: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证实了当事人于2024年1月份期间在明知是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的情况下,予以购进并准备销售的卷烟的进货总额为人民币8620元及当事人在案发前二年内系初次违法经营卷烟业务的事实。 本局于2024年1月25日向当事人告知了卷烟质量鉴定结果及卷烟鉴别检验损耗数量,当事人对此无异议;本局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2024年1月2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宁烟处告[2024]第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种类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申请。 我们认为,当事人明知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应当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仍从其他非法渠道购进卷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事实。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前二年内系初次违法经营卷烟业务,且其本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进货总额为人民币8620元,扰乱了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违法程度一般。综合考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处以进货总额人民币8620元的6%的罚款,计人民币517.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上缴国库;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利群(长嘴)、利群(西湖恋)等5种33条全部予以发还,其中质检损耗0.5条的费用补偿给当事人。
517.20元
宁海县烟草专卖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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