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春天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东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23MAEJN230X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126厂公司院1号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安市监处罚〔2026〕JA27号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1月29日,收到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送函(睢市监质线移[2026]2号),内容显示:该局在2026年度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由许昌春天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热毯(产品名称:电热毯;生产日期:2025年9月9日;型号规格:TT150*70),经检验,非正常工作项目不符合GB/T 4706.1-2024,GB/T 4706.8-202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生产日期2025年9月9日,产品名称:电热毯,型号规格:TT150*70的春天单人电热毯确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商品,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当事人于2025年9月9日,共生产该批电热毯40条,售价为19元/条,于2025年10月份均已售出,当事人生产该批春天单人电热毯,每条成本18元。综上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金额为760元,违法所得40元。
1、罚款960元;
2、没收违法所得40元;
960.00元
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