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木萨尔县永盛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7MA77H14D3M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二工镇G335线与S303线交汇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5)39号
(一)增值税 1.2022年你单位销售成品油申报应税货物销售额2,568,408.85元,实际销售成品油实现销售收入3,075,747.64元,少申报2022年销售收入507,338.79元。 2.2023年你单位销售成品油申报应税货物销售额3,872,434.58元,实际销售成品油实现销售收入4,715,978.97元,少申报2023年销售收入843,544.39元。 3.2024年你单位销售成品油申报应税货物销售额3,969,312.49元,实际销售成品油实现销售收入4,624,124.91元,少申报2024年销售收入654,812.4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之规定,你单位销售汽油、柴油适用13%税率,你单位少申报2022年至2024年应税销售收入2,005,695.60元,造成2022年至2025年少申报缴纳增值税239,660.84元,其中:2022年少缴增值税65,954.04元、2023年少缴增值税109,660.77元、2024年少缴增值税55,403.48元、2025年少缴增值税8642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125822.01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