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禾馨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兴祥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3785477983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地坝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01
(2020)苏0925民初2884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x**
镇宁禾馨食品有限公司,贵州最美高速商贸有限公司
建湖县人民法院
2
2020-09-01
(2020)苏0925民初2884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孙*
贵州最美高速商贸有限公司,镇宁禾馨食品有限公司
建湖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17
2020-10-15
(2020)苏0925民初28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孙*与镇宁禾馨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3﹞8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日生产一批“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50克,配料:麦芽糖浆、花生、白芝麻、葵仁、食用盐)产品,该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对外销售。由于该公司针对“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定制了两种包装盒,一种是“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配料:麦芽糖浆、花生、白芝麻、葵仁、食用盐),钠含量为126mg/100克),一种是“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配料:麦芽糖浆、花生、白芝麻,钠含量为0mg/100克),工人在进行包装时没有认真对包装盒的配料及钠含量进行核对,误将“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配料:麦芽糖浆、花生、白芝麻、葵仁、食用盐),钠含量为126mg/100克)装入“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配料:麦芽糖浆、花生、白芝麻,钠含量为0mg/100克)的包装盒内,共计包装40盒。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4元/盒,因疫情期间经营困难,当事人以4元/盒的价格销售给贵州凯隆贸易有限公司。 截止案发时止,当事人已销售该产品40盒,2023年6月14日,我局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核实投诉举报事实时,当事人立即向经销商贵州凯隆贸易有限公司发出召回公告,于2023年6月20日召回30盒,召回后因该产品的保质期已过半,当事人主动对该产品进行了销毁。因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等同,未获得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计算:40盒×4元/盒 =160元 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司法机关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及具备市场主体资质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照片4张,证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时未发现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的上述产品,在包材库发现有“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净含量:150克,配料:麦芽糖浆、花生、白芝麻、葵仁、食用盐,钠含量:126mg/100克)包装盒的事实。 3.2023年6月25日对被委托人陈艳芬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工人误将“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配料:麦芽糖浆、花生、白芝麻、葵仁、食用盐、钠含量:126mg/100克,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50g)产品误装入“骏马”白芝麻味镇宁波波糖(配料:麦芽糖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