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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飞阳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1MA61BFLU9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溶溪镇晨光居委会场口组(自主承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渝0241行初23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秀卫医罚﹝2024﹞14号
1、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未经变更登记擅自增设床位,未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卫生技术人员3、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住院部病床设置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警告,罚款:18000.00元
180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8-05
2
秀山医保处罚字﹝2024﹞第54号
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规金额5,750.00元,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金额3,314.44元,其中居民医保2,816.80元,职工医保497.64元。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在对住院患者实施“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药物副作用量表)”(15元/次)医疗服务的同时,对患者住院期间提供“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监测”服务(5元/日),病历显示“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监测”工作内容为药物副反应测查,与“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药物副作用量表)工作内容相同,“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监测”属过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则 ”第2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退回涉及的医保基金3,314.44元;2.罚款3,314.44元。
3314.44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医保局
2024-07-04
3
秀卫医罚﹝2024﹞2号
1、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3、重庆市秀山县德慈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带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4、开具处方患者姓名陈中英、日期2023.10.01~2023.10.02的人员豆儒辉,身份证号513525********3532未取得处方权。
警告,罚款:21500.00元
21500.00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