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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元马广客商务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文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6Q2JH02P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元处罚〔2025〕186号
当事人于2021年01月05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办理了《云南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230号从事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经营。 2025年7月8日,本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元谋县元马广客商务酒店酒店房间内所提供的(沐浴露、洗发水采用非密封性装容器,且无任何标签标识。2025年7月11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元谋元马广客商务酒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涉嫌擅自配制(分装)化妆品。 经查,2025年2月开始,当事人为了提升酒店的档次,节省经营成本,在每间客房卫生间放置了标有“沐浴露”、“洗发水”字样的按压式塑料瓶子2个,在未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且没有生产灌装车间、专用灌装设施、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专用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24日从昆明市云南沙曼露日化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购进大桶装的化妆品艾立AI LI?艾立沐浴露、艾立AI LI?艾立洗发露,擅自分别分装到酒店客房卫生间里标有“沐浴露”、“洗发水”39个按压式塑料瓶子里,提供给住宿的顾客使用: 1.以每桶65元的价格购进外包装标签标注“产品名称:艾立沐浴露,总经销:云南沙曼露日化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备案人/生产企业:佛山市南海区舟航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上亨田新工业区,化妆品许可证:粤妆20160260,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和标示):2025/01/19,2028/01/19,执行标准:GB/T 34857,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85249,产地:广东省佛山市,净含量:20kg”的艾立AILI?艾立沐浴露2桶,当事人在酒店仓库内,使用按压式塑料抽水泵将40公斤艾立AI LI?艾立沐浴露分装到20间客房卫生间里标有“沐浴露”的19个按压式塑料瓶子里免费提供给顾客使用,至本局检查时顾客使用了当事人分装的艾立AI LI?艾立沐浴露37.78kg,剩余2.22kg被查获,货值金额7.22元; 2.以每桶65元的价格购进外包装标签标注“艾立AI LI?艾立洗发露,产品名称:艾立洗发露,总经销:云南沙曼露日化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备案人/生产企业:佛山市南海区舟航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上亨田新工业区,化妆品许可证:粤妆20160260,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和标示)2025/02/10,2028/02/10,执行标准:GB/T 29679,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85250,产地:广东省佛山市,净含量:20kg”的艾立AILI?艾立洗发露2桶,当事人在酒店仓库内,使用按压式塑料抽水泵将40kg“艾立AILI?艾立洗发露分装到20间客房卫生间里标有“洗发水”的20个按压式塑料瓶子里免费提供给顾客使用,至本局检查时顾客使用了当事人分装的艾立AILI?艾立洗发露37.5kg,剩余2.5kg被查获,货值金额8.13元。 当事人擅自配制(分装)的2种化妆品免费提供给住宿的顾客使用,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15.35元。
1.没收用于配制(分装)化妆品的按压式塑料瓶子39个,没收装在按压式塑料瓶子里面的白色液体2.22kg、蓝色液体2.5kg; 2.处以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2
元市监处罚〔2025〕195号
2025年7月8日,本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元谋县元马广客商务酒店入住,发现酒店房间内所提供的(沐浴露、洗发水),并非原装瓶装,而是采用非密封性装容器,且无任何标签标识。2025年7月11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元谋元马广客商务酒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涉嫌擅自配制(分装)化妆品,现场查获涉嫌标有“沐浴露”用于分装白色液体的按压式塑料瓶子19个、标有“洗发水”用于分装蓝色液体按压式塑料瓶子20个、装在按压式塑料瓶子里面的白色液体2.22kg(现场称重)、蓝色液体2.5kg(现场称重)。
1.没收用于配制(分装)化妆品的按压式塑料瓶子39个,没收装在按压式塑料瓶子里面的白色液体2.22kg、蓝色液体2.5kg; 2.处以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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