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志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晓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21MA71ENXH9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21
(2021)甘09民终100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崔**,付**,金塔县志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刘**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30
(2024)甘0271执恢1745号
追偿权纠纷
付**
崔**
执行文书、拍卖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8-23
(2024)甘0271民初2422号
追偿权纠纷
付**
崔**
裁判文书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3
追偿权纠纷
付**
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4
2021-08-25
(2021)甘09民终100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金塔县志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付*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酒市税稽一罚﹝2025﹞32号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其他违法
建议对该单位采取少记收入少缴的增值税37174.5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29.36元、印花税42.89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005.25元合计41152.06元50%的罚款20576.03元。
61728.09元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2-08
2
(酒)市监罚﹝2025﹞3号
金塔县志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的违法事实。该公司销售的不合格92号车用汽油共计12159L,购进价格为5.88元/升,销售价格为7.45元/升,货值金额为12159L×7.45元/L=90584.55元,违法所得为12159L×(7.45-5.88)元/L=19089.63元。
对金塔县志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90584.55元;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089.63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9674.18000000001元,大写壹拾万玖仟陆佰柒拾肆元壹角捌分整。
90584.55元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