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建忠 | 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27355152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西段38号1幢01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1
(2024)陕05民终2216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
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荣天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7-26
(2024)陕0103民初11934号
合同纠纷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6-04
承揽合同纠纷
东亿起重吊装有限公司
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2-20
2024-11-04
(2024)陕05民终2216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与荣天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5-02-17
2024-06-06
(2024)陕0524民初17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荣天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15226.92元
民事案件
3
2023-01-31
2022-08-17
(2022)陕0116执43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党**、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1-31
2022-12-12
(2022)陕0116执439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党**、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4-27
2022-01-13
(2021)陕0116民初129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党**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49107.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5-20
2021-04-23
(2021)陕0103民初48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党**与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10
2019-12-16
(2019)陕01民终970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陕西金吉丰不锈钢有限公司与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10
2019-06-11
(2018)陕0116民初1160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陕西金吉丰不锈钢有限公司与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09-27
2020-09-17
(2020)陕0116民初68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金吉丰不锈钢有限公司与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8-25
2019-12-23
(2019)陕0103执恢7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宏林木制品有限公司与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二稽罚﹝2025﹞204号
经检查核实,碧煌公司承接天宇菲尔德国际大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天宇公司支付给碧煌公司装修人工费用7,156,528.72元,直接用于给工人发放工资,其中一部分由天宇公司借款给碧煌公司工程负责人陈玉江直接给工人发放工资、另一部分由天宇公司代碧煌公司直接给工人发放工资。上述工程项目的装修人工费用未入碧煌公司的账,碧煌公司未给天宇公司开具发票。 1.营业税情况的检查 天宇公司支付给碧煌公司装修人工费用7,156,528.72元,碧煌公司未给天宇公司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你单位应补缴2013年营业税合计178,500.00元、2014年应补缴营业税合计36,195.86元,合计214,695.86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情况的检查 天宇公司支付给碧煌公司装修人工费用7,156,528.72元,碧煌公司未给天宇公司开具发票,你单位应补缴营业税相对应的附加税: 你单位应补缴2013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12,495.00元、2014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2,533.71元,合计15,028.71元; 你单位应补缴2013年教育费附加合计5,355.00元、2014年教育费附加合计1,085.88元,合计6,440.88元; 你单位应补缴2013年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570.00元、2014年地方教育附加合计723.92元,合计4,293.92元。 3.水利建设基金情况的检查 你单位应补缴2013年水利建设基金4,760.00元、2014年应补缴水利建设基金合计965.22元,合计5,725.22元。 4.印花税情况的检查 ⑴2012年7月14日,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汕头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外墙石材干挂施工合同》,碧煌公司承揽天宇公司酒店工程,合同总价:7,313,050.00元,未缴纳印花税,应补缴印花税2,193.90(7,313,050.00×0.3‰=2,193.90)元。 ⑵2013年4月10日,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汕头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酒店外墙石材干挂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碧煌公司承揽天宇公司酒店工程,合同总价:454,099.00元,未缴纳印花税,应补缴印花税136.20(454,099.00×0.3‰=136.20)元。 ⑶2013年8月29日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天宇菲尔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天宇菲尔德国际大酒店室内注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93,000,000.00元, 未缴纳印花税,应补缴印花税27,900.00(93,000,000.00×0.3‰=27,900.00)元。 ⑷2013年11月8日,陕西碧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天宇菲尔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酒店新增石材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892,392.00元,未缴纳印花税,应补缴印花税267.70(892,392.00×0.3‰=267.70)元。 以上印花税合计30,497.80元。
对该企业处5,000.00元的罚款。
5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1-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