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立兰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31MA0YB6D15P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软件园五一路267号17号楼401E房间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5
股东知情权纠纷
任**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7
(2025)辽0211民初3654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任**
王*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3
2025-04-17
(2025)辽0211民初3654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任**
王*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4
2024-02-27
(2024)辽02民终1277号
劳动争议
任**,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12-06
(2023)辽0293民初2912号
劳动争议
任**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6
2023-12-06
(2023)辽0293民初2913号
劳动争议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任**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7
2023-11-06
(2023)辽0293民初2912号
劳动争议
任**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8
2023-11-06
(2023)辽0293民初2913号
劳动争议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任**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9
2023-09-25
(2023)辽0203民初4784号
技术合同纠纷
大连运筹科技有限公司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10
2023-07-27
(2023)辽0203民初4784号
技术合同纠纷
大连运筹科技有限公司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7
(2025)辽0293民初4959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任**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8
股东知情权纠纷
任**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7
2023-05-10
(2023)辽02民终898号
技术合同纠纷
大连运筹科技有限公司、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25
2023-03-23
(2022)辽0293民初2872号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李**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19
2023-03-29
(2023)辽02民终3308号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鸿蒙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与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二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3-29
2023-03-17
(2022)辽0293民初3574号之二
劳动争议
李**与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3-29
2023-03-17
(2022)辽0293民初3574号之一
劳动争议
李**与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1023165.00元
民事案件
6
2023-03-11
2023-01-03
(2022)辽0293民初3257号
返还原物纠纷
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与李**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9-06
2022-08-22
(2022)辽0203民初7261号
技术合同纠纷
大连运筹科技有限公司、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504214.00元
民事案件
8
2022-09-06
2022-08-22
(2022)辽0203民初7261号之一
技术合同纠纷
大连运筹科技有限公司、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50421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税三稽罚﹝2024﹞28号
(一)你单位在2020年6月-2021年12月期间,列支杨丽、曹素芹工资及奖金支出,金额合计449,510.00元,其中2020年列支金额为187,370.00元,2021年列支金额为262,140.00元,你单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中并税前扣除。经查,杨丽、曹素芹并未实际在你单位工作,你单位虚列员工工资,未做纳税调整,造成少计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7,370.00元,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262,140.00元。(二)你单位2021年取得由伙伴(大连)传媒有限公司开具的3份大连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21021900104、发票号码30024662,发票代码021022000104、发票号码00968279、00968281,品名为技术服务费,价税合计71,363.00元),你单位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并税前扣除(凭证号2021-01-31第17号、2021-02-28第23号)。经查,你单位与伙伴(大连)传媒有限公司无真实业务,该笔业务是为了向你单位股东支付股东分红,由股东关联企业(伙伴(大连)传媒有限公司)向你单位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发票,故上述71,363.00元对应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造成少计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71,363.00元。(三)你单位取得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云数据科技商行2022年11月2日开具的发票代码021022200104、发票号码07417927-07411928、价税合计18,000.00元的大连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你单位计入2020年7月“管理费用—办公费”并税前扣除(凭证号2020-07-31第5号);取得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诺亚电子商行2020年9月30日开具的发票代码021021900104、发票号码24408647,价税合计8,350.00元的大连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你单位计入2020年10月“管理费用—办公费”并税前扣除(凭证号2020-10-31第10号);取得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诺亚电子商行2021年12月9日代开的发票代码2102212160、发票号码00119953、金额25,704.46元、税额257.04元、价税合计25,961.50元和2021年12月10日代开的发票代码2102213160、发票号码00083025、金额3,163.04元、税额31.63元、价税合计3,194.67元2份大连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计入2021年12月“主营业务成本”并抵扣了相应的进项税(凭证号2021-12-19第2号、2021-12-28第22号)。经查,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诺亚电子商行、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云数据科技商行为同一经营者(胡伟),你单位上述业务为购买发票虚列费用,上述发票价税合计55,506.17元,你单位按照扣除8%税点后剩余的金额51,199.00元通过胡伟个人账户转到杨丽个人账户上,杨丽再提取现金给你单位。由于你单位2021年12月-2022年4月一直有期末留抵税额,你单位在2022年4月将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进项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已进行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相关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造成少计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26,350.00元,少计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28,867.50元。(四)经查,你单位上述虚列员工工资、购买发票支出获得的资金,主要是用于2020-2021年你单位股东分红。你单位股东一共有5位,分别为王毅、曹喜波、李伟、邵媛媛、任振宁,经过股东之间协商决定,2020年12月30日做出2020年股东分红方案,金额合计为313,683.00元,其中王毅125,880.00元、曹喜波47,205.00元、李伟47,205.00元、邵媛媛22,030.00元、任振宁71,363.00元,除任振宁外,其余人是都是2020年12月30日实际发放,任振宁是在2021年1月29日发放47,709.00元,2021年2月26日发放23,654.00元;2021年12月31日进行2021年股东分红,金额合计652,351.00元,其中王毅195,705.00元、曹喜波130,470.00元、李伟130,470.00元、邵媛媛91,329.00元、任振宁104,377.00元并实际发放。你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93,206.60元。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制件;2、《询问(调查)笔录第一次(王毅)》,附被询问人王毅居民身份证复制件;3、《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2020-2021年银行账户流水复制件;4、《兼职合同》复制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制件、《工资相关记账凭证及后附原始凭证》复制件;5、《杨丽、曹素芹相关银行流水明细》复制件;6、《企业网络技术维护服务协议》复制件、与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诺亚电子商行、大连奥林匹克电子城云数据科技商行相关业务记账凭证及后附原始凭证复制件;7、与伙伴(大连)传媒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记账凭证及后附原始凭证复制件;8、《爱德森(大连)科技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股东分红方案》和代持股权协议复制件、部分转账记录复制件;9、《2020年-2021年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2020-2021年管理费用明细账》复制件;10、《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第二季度、2020年12月、2021年12月-2022年4月、2022年12月、2023年8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19-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制件。
罚款
216668.33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