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书睿茶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洪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1MA28W10X5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翁家山177号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景市管市监处罚﹝2024﹞28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茶叶),共销售38份,销售价格:9.9/份,销售金额合计:376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市场监管总局<spanclass="cbz">《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span>第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76元;2、罚款5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市场监管总局<spanclass="cbz">《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span>第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76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