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雪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6MAE02MH28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以北正阳街以东吴中豪仕广场B区二期3a#楼470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绿处罚〔2025〕30号
经查,当事人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E02MH28H)和预包装食品备案(备案编号:YB22201060044879),经营场所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以北正阳街以东吴中豪仕广场B区二期3a#楼470号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举报产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包装样品,被举报产品名称为黄金搭档金钥匙牌亮佳佳胶丸,生产单位为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经销商为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为净含量15g。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后台数据,发现当事人在快手平台经营1家店铺,店铺名称为黄金搭档新东专卖店,被举报产品店铺网页宣传内容为:快速激活双眼,有效改善视力、精华入眼,直达眼部睫状肌,DHA成分高度保留、长时间用眼疲惫不堪,警惕双眼近视不可逆,视力问题、拍他,没有度数,提前保护,补充营养、视力问题,三重守护,清澈双眸,吃黄金搭档亮佳佳,还孩子一对妈生好眼。当事人现场提供该产品的供货票据,经销商的资质证明文件、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产品的检验报告,以及该产品的广告审查证明文件。该产品由吉林省盛康堂商贸有限公司代为发货,进货价格每盒8.26元,广告批准文号为鲁食健广审(文)第260119-10415号,广告发布内容文字部分为“黄金搭档、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以及产品基本信息,广告发布内容图片部分为产品外包装照片。该产品于2025年1月14日上架销售并发布上述广告内容。截至检查当日,该产品共销售121单,共计17487.9元。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上述产品的广告设计与发布均为当事员工制作,期间未产生费用,但当事人于2025年1月和2月通过快手平台对该产品进行推广,推广费为41.92元。因此上述产品的广告费为41.92元。因无法判断消费者是否因当事人发布上述违法广告而购买的上述产品,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经查,当事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节 适用广告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裁量标准40中违法程度较轻的标准,处罚基准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比较适当,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建议作出罚款41.92元行政处罚。
请审批。
41.92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2025-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