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高新区小静说茶贸易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爵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21MA8URTL76Y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新保路28号福州正荣财富中心A1#地块5#楼15层1508办公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高新市监罚〔2025〕7号
经查,涉案产品(产品名称:白牡丹,配料:福鼎大白茶,原料年份:2023年,质量等级:一级牡丹,净含量:250克,保质期:在符合贮存条件下,十五年内饮用最佳,贮存方法:密封、避光、防潮、防异味,执行标准:GB/T 31751,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435098203295,生产商:福建省九艺茶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福鼎市点头镇马洋村竹下里35号,出品商:福州懂茶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袋装茶叶(内容物)及外包装纸盒组成,袋装茶叶系当事人从福建省九艺茶业有限公司购进,原包装为整箱规格(1.25公斤/箱,内含250克*5袋),总共购进5箱(25袋),购进价格130元/袋,购进金额共计3250元,原箱标签标示内容为产品名称:白牡丹,配料:福鼎大白福鼎大毫茶,类别:散茶,配料年份:2023年,配料等级:一级,净含量/规格:250克*5袋,生产日期:2025年1月2日,保质期:在符合贮存条件下,十五年内饮用最佳,贮存方法:密封、避光、防潮、防异味,执行标准:GB/T 22291,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435098203295,生产商:福建省九艺茶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福鼎市点头镇马洋村竹下里35号。当事人自行采购外包装纸盒,将袋装茶叶装进纸盒中,并依据原箱标签信息自行设计、打印及粘贴新标签。经对比,当事人所使用的新标签执行标准内容与原箱标签内容不一致,且未标注原箱标签中的生产日期。涉案产品当事人在微信视频号平台“小静家的茶铺(微信小店ID:wx7d86d6020c3b20e6)”销售,共销售25盒,销售价格168元/盒,本案货值金额4200元,违法所得4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经营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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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5-1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2-0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