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欣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2585711077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小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9
(2024)渝0242民初3524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中心支公司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07-11
(2024)渝0242民初1973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3-08-08
(2023)渝0242民初2256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支公司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3-07-03
(2023)渝0242民初2256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支公司
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3-04-10
(2023)渝0242民初791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6
2023-04-10
(2023)渝0242民初317号
劳动争议
杨**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3-03-24
(2023)渝0242民初791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2-11-15
(2022)渝04民终145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李渡支公司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11-15
(2022)渝04民终145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李渡支公司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8-23
(2022)渝0242民初2770号
劳动争议
吴**
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13
2022-07-28
(2022)渝04民终58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公司等与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03
2021-12-15
(2021)渝0242民初324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罗**与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6871.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9-27
2021-08-09
(2021)渝0242民初266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蔡**与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酉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7号
现查明2026年4月22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广场一层西1、2、3、4号的陈长军经营的酉阳县音悦汇娱乐歌城(使用名称:A+KTV,现该场所营业执照已变更为“重庆爱加娱乐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桃源水街消防控制室控制主机故障,应急广播系统联动不成功;室内消火栓泵一台故障,喷淋泵一台故障;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控制室值班人数不合符要求。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被发现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现场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结合《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序号表第4项和第55项之规定,其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节,其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节,分别按照具体违法情节进行量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6〕第YY016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酉消限字〔2026〕第YY0022号)、《询问笔录》(王力、冉义伟)、现场视频及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酉阳县酉州商业市场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9800.00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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