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天勤塑料粉末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厚芬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703576404139N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迳口村果蚌(土名)地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4
(2024)粤0703民初33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门市蓬江区天勤塑料粉末有限公司
陈**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
2023-11-14
(2023)粤07民终64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门市振顺电器照明有限公司,李**
江门市蓬江区天勤塑料粉末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7-17
2018-05-07
(2018)粤0784执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门市蓬江区天勤塑料粉末有限公司与鹤山市志顺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2-30
2017-11-08
(2017)粤0784民初22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门市蓬江区天勤塑料粉末有限公司与鹤山市志顺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4448.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蓬环罚﹝2024﹞23号
2024年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主要从事涂料制造项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第44小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下,于2022年7月开工并完成1台挤出机及1台邦定机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475000元,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罚款捌仟叁佰壹拾贰元伍角。
8312.50元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04-30
2
江蓬环罚﹝2024﹞24号
2024年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主要从事涂料制造项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第44小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类别,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在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
罚款贰拾万元。
200000.00元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