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安市文东百货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车金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82MA16JG044G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太山镇张家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5〕12号
经查明,2025年4月23日,当事人从大安市田家百货批发购进康乐果1大袋,共12小袋,并在大袋中附有标签若干,当事人疏忽忘记贴上就直接进行销售了,小袋上未贴任何产品信息。康乐果购进价42元一大袋,销售价4元每小袋,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共销售了7小袋康乐果,标签上内容如下:彭滚滚香酥米果,生产商:沈阳市彭记食品厂,生产地:沈阳市法库县登仕堡镇西登仕堡村,产地:辽宁省沈阳市。许可证:SC12421012400307,执行标准:GB/T22699,净含量:220g,保质期:8个月,电话:18624338965,产品类型,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2025年2月18日。当事人已当场改正违法行为。本案货值金额48元。
当事人销售康乐果未在外包装上粘贴任何产品信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一款第(七)项: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九节序号237“违法程度较轻”的处罚基准,决定处罚如下:给予警告。
0.00元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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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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