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平民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122MA758NRF57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凯翔金塔花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商住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罚﹝2023﹞17号
当事人经营过期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构成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1。责令改正,没收过期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1盒;2。罚款2万元。
20000.00元
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2
民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6号
2023年4月20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凯翔金塔花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楼的民和平民医院(投资人:李勇;身份证号码:63252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122MA758NRF57;单位类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县政府安委会组织的联合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妇产科室内消火栓蝶阀关闭。该单位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民和平民医院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该单位主动消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自然年内首次被检查,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的行政处罚。
5100.00元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