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星星电动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星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3MAD4MQF19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余东街下河边路(福兴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余市监处罚〔2026〕25号
现查明,当事人摆放在经营场所对外销售的两辆型号为TDT02330Z、TDT24330-1Z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分别为35762240111****、189022441645543)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显示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10月23日发布的《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符合旧版本标准(GB 17761-2018)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12月1日起,不得销售旧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另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上述两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的采购记录、销售记录及供货商营业资质等材料,截止案发尚未销售,依据大余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型号为TDT24330-1Z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价格为1190.00元/辆,认定型号为TDT02330Z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价格为1780.00元/辆,货值金额共计2979.00元。
1、没收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电动自行车2辆;2、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计595.80元。
595.80元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