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通辽市科左中旗图布信宏达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凯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521L011544186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中旗图布信苏木后召斯冷嘎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左市监处罚〔2026〕200016号
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当事人上次检定不合格以后,找人把机器修了,修完了以后, 事情比较多,就忘了再次申请。以为就没事了。
通辽市科左中旗图布信宏达加油站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该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 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七)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你停止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并给予行政处罚。
500.00元
科尔沁左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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