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公主岭市中源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晶注册资本:2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381339980466P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公主岭市杨大城子街路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3〕163号
2023年10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公主岭市中源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药房柜台内发现处方药“盐酸班布特罗胶囊”(规格:10mgX10粒,产品批号:221104,生产企业: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盒,负责人提供该药品的随货同行单上得知,该处方药2023年3月21日共购进10盒,销售了7盒,负责人当场不能提供上述销售处方药的医师处方。公主岭市中源大药房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涉嫌违反了《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依据《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结合以上事实,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予以警告。2023年10月20日再次检查时发现在2023年10月19日该店又售卖“盐酸班布特罗胶囊”(规格:10mgX10粒,产品批号:221104,生产企业: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盒,且仍未开具处方。 公主岭市中源大药房上述事实涉嫌违反了《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
现查明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7日我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公主岭市中源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当场下达责令改正。2023年10月20日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情况仍未整改。 案件性质:当事人违反了《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吉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议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