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正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02750943702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酒泉市屯升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4-23
(2020)甘0902民初2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
李**,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2
2020-04-23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3
2019-11-27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
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
4
2019-11-27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
刘**
金塔县人民法院
5
2019-11-27
(2019)甘0921民初22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
金塔县励进矿业有限公司,刘**
金塔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2-19
(2019)甘0921民初22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李正山
金塔县励进矿业有限公司,刘**
裁判文书
金塔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0
2020-12-06
(2020)甘0921执735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金塔县励进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3-31
2019-12-03
(2019)甘0921民初22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酒泉市肃州区屯升乡农机管理服务站加油站、李**与金塔县励进矿业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283.8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酒市税稽罚﹝2025﹞4号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单位未对8.75吨汽油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追缴你单位增值税12213.2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1.07元,并对你单位偷税的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12274.34元50%的罚款6137.18元。
6137.18元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