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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云炜房屋租赁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牟启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82MACT7L780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阳街道环城南路8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当阳市监处罚〔2026〕17号
当事人于 2025年1月与当阳市玉阳街道新民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权合同》。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⑴转让项目:当阳市玉阳街道新民村大民仓储对外发包项目,范围环城南路东至深蓝精机,南至凌云集团,面积共259300平方米,其中仓库8栋,建筑面积约243500平方米,两处场地面积约14000米,物流配套楼房2栋约1800平方米,共有58名租户;⑵转让用途:物流、仓储;⑶转让期限: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3日;合同约定当事人负责上述58名租户的租金及水电费收取。 当事人对上述58名租户所收取的电费采取分表计量,先用后付费模式,同时当事人为商铺提供监控、照明等公共区域服务。2025 年 1 月-2025 年 9 月,当事人以电费 0.85元/千瓦时及0.25元/千瓦时“管理与服用费”收取电费和其他费用,对58名租户抄取电量271181千瓦时,共收取电费 230503.85元及“管理与服用费”67795.25元。同期,当事人向国网当阳市供电公司代缴电量332468 千瓦时,缴纳电费共计237420.46元,缴纳电费的单价为 0.6894 元/千瓦时-0.7448 元/千瓦时不等。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对58名租户收取电费、“管理与服用费”的票据的抄表原始记录(包括抄表清单、收费票据)及向国网当阳市供电公司缴纳电费的票据等相关材料。经核实,扣除合理电损4745.67元,当事人多收取电费 及“管理与服用费”共计101701.20元。2025 年11月 21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当阳市监责退字〔2025〕2号 ),责令当事人向租户退还多收取的 101701.20 元电费及“管理与服用费”。截止 2025 年 12 月 12 日,当事人将多收取的 101701.20 元电费及“管理与服用费”清退完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上述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处以违法收取费用101701.20元0.6倍计61020.72元 罚款。
61020.72元
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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