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十堰市张湾枫蓝咖啡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绪栋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03MAEWEC4A8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江汉街办北京北路99号19幢1-0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湾市监处罚〔2026〕138号
经查,1、该盒“南姜梅粉”开封使用时已超过食品保质期。该食品原料是用来洒在饮品“红糖南姜拿铁”上作为装饰。经查询收银系统,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19日“红糖南姜拿铁”共销售17单,线上销售12单,货值金额123.9元;线下销售5单,货值金额95元。你(单位)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18.9元。你(单位)制作“红糖南姜拿铁”还包含其他食品原料,每杯饮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成本无法计算,故法所得无法计算。 2、该盒“南姜梅粉”是2025年10月28日从淘宝平台内商家“广味聚全食品专营店”(认证营业执照:饶平县广味聚全食品有限公司)下单购买的,共购买4盒,规格100g每盒,实付价格34.62元。每盒购买价格为8.6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经局案审会讨论,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食品保质期的1盒“南姜梅粉”; 2、罚款人民币4000元。
4000.00元
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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