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朋创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亚朋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40300MA6T18A728 | 所属地区:西藏 |
| 企业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01号综合大楼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08
(2023)藏0302民初12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昌都市朋创工贸有限公司
陕西本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2
2020-12-31
(2020)藏0124民初1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昌都市朋创工贸有限公司
西藏红典实业有限公司
曲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3-30
(2022)藏0302民初9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昌都市朋创工贸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7
2020-11-20
(2020)藏0124财保8号
昌都市朋创工贸有限公司与西藏红典实业有限公司非诉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裁定书
20775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4﹞6号
经有业务员上门推销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当事人购买50只,从成都发货。2023年7月29日,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商标:佳盾;型号规格:JT-JD-002;生产日期:2023-04-29)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报告书编号:AXFA123Z00865),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方位试验项目不符合GB15322.2-
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元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2
昌市监处罚﹝2024﹞06号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责令停止销售违法产品,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4只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商标:佳盾;型号规格:JT-JD-002;生产日期:2023-04-29)(备样); 2.罚款3000元(叁仟元整); 3.没收违法所得160元(壹佰陆拾元整)。
3000.00元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