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中梵酒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82MABQR2FU4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合马镇合马街道社区黄角树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市监处罚〔2026〕183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8日生产“中梵之花酒(500ml)”两件,每件6瓶,共计12瓶,每件成本为35.75元/瓶,其中基酒30元/500ml,陶瓷瓶4元/个,酒标1元/套,盖子丝带胶帽0.75/套,以成本价销售给贵州省仁怀市中梵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梵之花酒(500ml)”货值金额为429元。当事人已向销售企业下达召回公告,现已无库存。
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粱源台V3(白酒)”,未标注联系方式,在外包装上标有“有益健康”字样,当事人共生产两件“粱源台V3(白酒)”,每计6瓶/件,共计12瓶,其中2025年11月5日生产一件6瓶,2025年11月9日生产一件6瓶,生产成本为151.3元/件,25.2元/瓶,其中外箱标签外盒19元/件,茅型瓶1.3元/个,盖子丝带胶帽0.75元/套,基酒20元/500ml,销售价格为29元/瓶。“粱源台V3(白酒)”货值金额为348元,违法所得为45.4元。当事人已向销售企业下达召回公告,现已无库存。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77元,违法所得45.4元。当事人于2025年6月18日生产“封坛(2013)”酒10件,每件6瓶,共计60瓶,规格为500ML/瓶,生产成本为192元/件,32元/瓶,广告费用为7元/瓶,42元/件,其中陶瓷瓶加瓶盖6元/套,标签0.5元/套,外箱加泡沫3元/个,基酒25元/500ML,销售价为37元/瓶,广告费用共计420元,当事人已下达“封坛(2013)”召回公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进行处罚,建议作出如下处罚: 1.食品标签违法的行为,(1)处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5.4元;2.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处罚款1260元;上述共计处罚没款6305.4元。
6260.00元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