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建泽林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3MA06458L07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双街新家园46-38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市监处罚〔2023〕1540号
2022年4月8日,我局曾向当事人送达《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告知书》并现场拍照。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当事人分两次从拼多多购买2袋食用无铝明矾,店铺名为食全食美生物科技。该产品标签标注名称为无铝明矾,但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当事人认为该添加剂无铝,2023年10月15日晚上,当事人使用“食全食美”无铝明矾、食盐、面粉、大豆油、水等加工制作面团,2023年10月16日加工成油条售卖。2023年10月16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研究院对当事人制售的油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3年11月9日,该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SJJD-06470-2023),显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00mg/kg,实测值541 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SBJ23120000001847683)、检验报告(NO:SJJD-06470-2023)。截止当日,当事人已使用完1袋“食全食美”无铝明矾,剩余1袋还尚未开封。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上述行为满足经营铝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油条的构成要件。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