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雪蔚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712591224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爱民社区柳青工业区三期(宗泽北路53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3
(2024)鲁0783民初4612号
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潍坊造字工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青州市谭坊美佳乐超市,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寿光市人民法院
2
2023-04-06
(2023)苏1081民初327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任**
义乌市天虹日用品有限公司,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仪征市新城镇世纪华联加盟店
仪征市人民法院
3
2019-11-21
(2019)冀知民终6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19-11-21
(2019)冀知民终6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刘**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19-07-11
(2019)冀知民终6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刘**,蒋**,蠡县庄炬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19-07-11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蠡县庄炬蚊香器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7
2019-07-10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
蠡县庄炬蚊香器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07
2023-04-10
(2023)苏1081民初327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任**、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3-24
2022-02-28
(2021)陕0103知民初134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东门购物广场等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26
2018-12-20
(2018)冀06民初30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与蒋**、刘**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72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9-05
2019-08-01
(2019)冀知民终6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蒋**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1-13
2018-09-12
(2018)浙0782民初142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与厦门网印包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6-28
2018-04-03
(2018)晋01民终1376号
保险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与赵**、刘**等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6-28
2018-04-03
(2018)晋01民终1376号
产品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与赵**、刘**等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2214号
2023年至2025年1月,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生产外包装上印有形象代言人的照片、签名及宣传语的“天虹”牌电热蚊香液,其中,货号为“NO.6025”的外包装上印有“李某倾情推荐”字样和图片的产品被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查获并于2025年11月17日函告我局。货号为“NO.0374”印有“李某倾情推荐”字样和图片的未包装的“天虹”牌电热蚊香液蓝色包装盒于2025年11月18日被我局当场查获。经查,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生产的货号为“NO.6025”和“NO.0374”的“天虹电热蚊香液”农药登记证号均为WP20170115;产品商标为天虹;有效成分为氯氟醚菊酯含量0.8%;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为农药生(浙)0058;标签生产企业为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规格45ml/盒;登记证有效期限为2017年9月19月至2027年9月18日。被查获时当事人已售出货号为“NO.6025”的“天虹”牌电热蚊香液3件,每件120盒,每盒售价4元,销售金额1440元;售出货号为“NO.0374”的“天虹”牌电热蚊香液2件,每件120盒,每盒售价2.99元,销售金额717.6元,违法所得共计为2157.6元。我局现场查获了货号为“NO.0374”印有“李某倾情推荐”字样和图片的未包装的“天虹”牌电热蚊香液蓝色包装盒450个。
1、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柒元陆角整(¥2157.60); 3、没收印有“李湘倾情推荐”字样和图片的未包装的“天虹”牌电热蚊香液包装盒450个
10000.00元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