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厦门市海沧区聂一凡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聂付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205MA351D1G5R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六里12-106-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海市监处罚〔2026〕63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0年11月10日,住所及经营场所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兴港六里12-106-101号,持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备案编号:YB23502050105582),目前主要从事商品零售的经营活动 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兴港六里12-106-101号的厦门市海沧区聂一凡便利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50包“和成天下槟榔干”(净含量:40克,生产日期:2026/03/28),标价50元/包。 根据当事人供述,现场查获的涉案槟榔系当事人从上门推销槟榔产品的业务员处购进的,购进时并未索取进货凭证,购进后直至案发共销售1包槟榔,现已对上述售出槟榔进行退款处理。 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槟榔时未索取进货凭证,销售产品时未做销售记录,故我局无法查实涉案槟榔的购进数量,售出数量采纳当事人供述,数量为1包。综上,当事人销售槟榔的货值金额按查获数量乘以销售价进行计算为人民币2500元(50元*50包),违法所得以销售价扣除购进价计算为人民币15元(50元-35元)。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整改,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对上述50包槟榔进行销毁。
-
-元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