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美慧养老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芝美 | 注册资本: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4F3F5M7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省直辖行政单位仙桃市陈场镇杨场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402号
经查,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丈夫于2025年1月从网上购买了1瓶蒜蓉辣椒酱(规格:202g,生产日期:2024/10/21,保质期6个月),9元/瓶,货款一共9元,用于做菜调味。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证照资质,且未留存相关票据和记录。2026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厨房货架上发现已超过保质期343天的上述过期食品。涉案蒜蓉酱货值金额9元,未开封使用,故违法所得为0。...[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同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2、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1瓶蒜蓉辣椒酱予以没收;
3、对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