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善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欧婷 | 注册资本:60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23MA4F1Q3E8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潘口乡小璇村2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山市监处罚〔2025〕190号
2025年9月10日,潘口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竹山县善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竹山县潘口乡福利院食堂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经营的食堂仓库内现使用的延寿县健兴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10kg装健兴牌延寿香米6袋及新乡县全家福杂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含量25kg装金娃牌玉米糁半袋(称重10kg)有黑色小甲虫在活动。经当事人申请,在本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当场无害化处理了上述生虫的大米和玉米糁。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福利院食堂使用的延寿香米是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竹山县寿康永乐综合超市购买的,当时共购买了100袋,每袋单价49.90元,生产日期:2025年5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有进货票据,至检查时止还有6袋没有使用;玉米糁是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在竹山县唐氏粮油批发部购买的,当时共购买了4袋,每袋单价85.00元,生产日期:2025年6月29日,保质期:6个月,有进货票据,至检查时止还有半袋(称重10kg)没有使用。当事人经营的福利院食堂使用的生虫的大米6袋和玉米糁半袋(称重10kg)货值金额共计333.40元。
经调查,公司在采购时已落实食品进货查验,食品原粮感观性状未发生变化,也无霉变生虫现象,采购的大米和玉米糁都在有效的保质期内,造成生虫的原因主要是储存环境温度过高导致的。通过公司的食品留样记录本发现玉米糁最近的使用时间是2025年9月9日早晨,延寿香米最近的使用时间是2025年9月9日中午和晚上,食堂师傅在使用时经过漂洗去除小虫蒸煮后提供给福利院院民及公司职工食用,食用后到执法人员检查时没有发生不良反应。
另查明,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使用的生虫大米和玉米糁未建立规范性财务账册,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四)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5000.00元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