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平邑安优鲜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庆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6MA944WEJ0N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平昌路与明德路交汇处东52米路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7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兰山区一鸣菜业批发商行
平邑安优鲜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王**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7
买卖合同纠纷
刘**
王**,平邑安优鲜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邑市监处罚﹝2025﹞191号
本局在办理山东省平邑县实验中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一案中发现,山东省平邑县实验中学采购使用的不合格土豆(马铃薯)是其通过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平台采购,由当事人供货。2025年2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不合格土豆(马铃薯),现场抽查2025年2月14日采购的洋葱,当事人提供不出不合格土豆和抽查的洋葱的供货者许可证等其他合格证明。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现场制作现场笔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各1份。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为由对当事人予以查处。2025年2月28日,本局对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经营的土豆(马铃薯)农药残留含量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购进同批次土豆(马铃薯)200斤,售价1.3元/斤,全部销售给山东省平邑县实验中学,货值金额260元,违法所得260元。 另查明:当事人被查处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当事人对进货时未查验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了改正,并提交了整改证明材料。
1、没收违法所得2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元整);2、罚款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