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军旅班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建武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25086136266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谷城县五山镇邓坪村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27
2020-03-24
(2020)鄂06民终493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龚**、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0-22
2018-11-19
(2018)鄂0625民初1847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陈**、罗*等与谷城军旅班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2-18
2018-12-11
(2018)鄂0625民初1643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龚**、李**等与谷城军旅班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025.5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谷市监处罚〔2025〕124号
1.收费项目及公示情况,当事人经营的班河大峡谷景区设置收费公示牌载明:门票80元/人次,二次收费项目包括竹筏漂流100元/人次等;另收取10元/人的“保险费”,其中普通游客可自主选择购买,优惠票人员(军人、70周岁以上人群等)强制购买,标注“含保险观光及30余个小游玩项目”。
2.保险费收取的违法性,当事人陈述,收取10元“保险费”未实际为游客购买商业保险,用途为补贴水面救生员及安保人员工资。保险费的收取无任何法律依据或审批手续;该收费标准由当事人自行制定,未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仅通过景区公示牌对外告知。
3.违法所得情况:该单位自2024年5月1日开始收取免票游客保险费,每人收取10元,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8月12日,共收取159人次,共计1590元。当事人在2025年8月8日,退还当日收取的3人的保险费共计30元。剩余1560元保险费未退还。?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
2.罚款780元。
780.00元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