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艾斯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牟元强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C9MBCT0T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龙驿大道16号3-1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105号
经查,当事人依法取得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TS3350500-2027,有效期至2027年07月10日,当事人的员工赵正、赵冬、周陈勇也取得了电梯维护保养的资质。
1、2025年4月25日,当事人与重庆羽琢印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保合同,2026年2月2日,当事人的维保人员赵正、赵冬对重庆羽琢印务有限公司使用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设备注册代码:31205001202024016984)进行了维护保养,在未对该电梯对重油杯、轿顶油杯进行保养,未对机房环境等进行清洁的情况下,填写了维保记录,维保记录显示除第18项“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有异常外其余所有维保项目均正常。2、2026年1月1日,当事人与天湖花园小区业主代表王荣、杜永木签订了电梯维保合同,2026年2月1日,当事人的维保人员赵正、赵冬对天湖花园小区16幢1单元、16幢2单元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1单元设备注册代码:31105001202021083753、2单元设备注册代码:31105001202020126271)进行了维护保养,在未对该小区16幢1单元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对重油杯、轿顶油杯等项目以及在未对该小区16幢2单元电梯轿顶清洁、轿顶照明、底坑清洁等问题进行维保的情况下,填写并上传了维保记录,维保记录显示所有维保项目均正常。3、2026年1月1日,当事人与红宇佳苑小区业主代表刘远才、雷恩宁签订了电梯维保合同,2026年1月30日、2026年1月26日,当事人的维保人员赵正对红宇佳苑小区9幢3单元和10幢1单元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9幢3单元设备注册代码:31105001202022011122、10幢1单元设备注册代码:31105001202025044352)进行了维护保养,在未对该小区9幢3单元电梯五方通话、底坑缓冲器、轿顶油杯、对重油杯、应急照明等项目以及在未对该小区10幢1单元电梯对重油杯、轿顶油杯、一楼紧急开锁装置等进行维保的情况下,在微信小程序“无纸化维保”上传了维保记录,维保记录显示所有维保项目均正常。4、2025年6月25日、2025年10月30日,重庆蕊强电梯有限公司分别和当事人签订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将在质保期内的碧波水岸3栋4单元和7栋5单元电梯的维护保养委托给当事人(碧波水岸3栋4单元和7栋5单元的电梯是由重庆蕊强电梯有限公司安装,现属于质保期内)。2026年3月16日,当事人的维保人员周陈勇、赵正、赵冬对碧波水岸小区3栋4单元、7栋5单元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栋4单元电梯设备代码:311010186202367568、7栋5单元电梯设备代码:311010186202425149)进行维护保养,未对该小区3栋4单元电梯对重油杯、五方通话维护保养以及将缝纫机油作为润滑油加入油杯,也未对该小区7栋5单元电梯的对重油杯维护保养,油杯内未加入润滑油为空杯的情况下,当事人的维保人员在微信小程序“无纸化维保”上传了维保记录,维保记录显示所有维保项目均正常。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27日我局分别向当事人下达了编号为(璧)市监特令〔2026〕第0209-78号、(璧)市监特令〔2026〕第0327-112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当事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截至2026年4月16日,当事人对上述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40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2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5﹞254号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罚款21700元
217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