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承强商贸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承强 | 注册资本:9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2MACAF5RJ0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安陆市接官乡官亭街5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陆市监处罚﹝2026﹞130号
2026年6月17日,安陆市承强商贸中心委托代理人涂晓荣接受了询问调查,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脆脆鲜(杨荣酱菜)的事实。当事人陈述,该脆脆鲜(杨荣酱菜)于2026年4月8日采购入库的。为了方便销售和消费者购买,在进货入库和出库时把包括脆脆鲜(杨荣酱菜)的6种酱菜在账目中统称为“萝卜丁洋姜五仁酱丁琥珀金丝”,编码为07681。当事人提供了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8日销售脆脆鲜(杨荣酱菜)与其他5种同一条码(07681)名称为:萝卜丁洋姜五仁酱丁琥珀金丝的酱菜称重混卖的销售台账,总重量为45.25KG,总销售金额为723.15元。尚未售出的涉案食品经称重确认总重量为:5.2kg。由于当事人无法单独提供超过保质期食品脆脆鲜(杨荣酱菜)的销售台账,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提供了该食品的供货商证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六条第(二)项“……(二)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少于法定的处罚种类或者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脆脆鲜(杨荣酱菜)5.2kg;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