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斌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81MA47BQT06Y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0
(2024)豫16民终5774号
合同纠纷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洛阳市老城区关振干调商行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18
(2024)豫16民终5774号
合同纠纷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洛阳市老城区关振干调商行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9-18
(2024)豫16民终4627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项城市鸿睿砼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6-20
(2024)豫1681民初3486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项城市鸿睿砼业有限公司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5
2023-06-08
(2023)豫1681民初2646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项城市鸿睿砼业有限公司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6
2022-12-27
(2022)豫1681民初5394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项城市鸿睿砼业有限公司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7
2022-12-15
(2022)豫1681民初5394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项城市鸿睿砼业有限公司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8
2022-10-21
(2022)豫1681民初5394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
项城市鸿睿砼业有限公司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9
2022-06-17
(2022)豫1681民初162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吕**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10
2022-06-17
(2022)豫1681民初162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吕**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中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7
2022-12-13
(2022)鲁0211民初18755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霍关缉违字[2025]195号
2025年3月5日,当事人委托霍尔果斯博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1票饲用小麦粉,申报商品编码为“2302300000”,报关单号:940220251000003133,经霍尔果斯海关查验并两次取样送检,第一次鉴定灰分含量为2.6%,第二次鉴定灰分含量为2.5%,灰分含量不符合“饲用小麦粉”的商品编码,应归入商品编码“1103110090”。该批饲用小麦粉价值37.503679万元,漏缴税款28.821577万元,当事人于4月30日缴纳案件保证金16万元。 经查,当事人长期进口饲用小麦粉,经调取当事人2025年2月、3月进口饲用小麦粉的报关单,饲用小麦粉均合格,该批货物在哈萨克斯坦发货前的鉴定结果为2.67%,符合饲用小麦粉的标准,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灰分含量不符合“2302300000”税号项下要求,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伪瞒报。以上行为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对授权委托人制作的查问笔录、查获经过、当事人情况说明、霍尔果斯博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情况说明、进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记录单、涉税化验鉴定书、进出口商品归类问题确认书、税款计核证明书、当事人2025年2月、3月进口饲用小麦粉报关单等证据为证。
科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责令当事人办理海关手续:补缴税款人民币28.821577万元。
9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海关
2025-07-17
2
黄关缉违字[2023]360号
2023年4月3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食饮品甘味预拌基料270000千克,申报规格为“88%白砂糖+12%一水葡萄糖”,随附中国 - 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报商品编号1702901200,申报CIF总价170100.00美元,报关单号425820231000076227。经海关查验、鉴定并归类认定,该票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1701999090项下。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导致的漏缴税款为人民币660059.45元。以上行为有(1)进口报关单据;(2)海关查验记录单、取样记录单、化验鉴定书、归类认定书;(3)税款计核材料;(4)查问笔录及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
处罚款人民币:66万元。
66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2023-11-07
3
黄关缉违字[2023]361号
2023年4月27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食饮品甘味预拌基料405000千克,申报规格为“88%白砂糖+12%一水葡萄糖”,随附中国 - 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报商品编号1702901200,申报CIF总价255150.00美元,报关单号425820231000100099。经海关查验、鉴定并归类认定,该票应归入商品编号1701999090项下。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导致的漏缴税款为人民币990089.16元。以上行为有(1)进口报关单据;(2)海关查验记录单、取样记录单、化验鉴定书、归类认定书;(3)税款计核材料;(4)查问笔录及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等证据为证。
处罚款人民币:99万元。
99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2023-11-07
4
黄关缉违字(2023)03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缉违字[2023]360号当事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家胜,统一社会信用编码:91411681MA47BQT06Y地址: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2023年4月3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食饮品甘味预拌基料270000千克,申报规格为“88%白砂糖+12%-水葡萄糖”,随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报商品编号1702901200,申报CIF总价170100.00美元,报关单号425820231000076227。经海关查验、鉴定并归类认定,该票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1701999090项下。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导致的漏缴税款为人民币660059.45元。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66万元
66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
5
黄关缉违字(2023)03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关缉违字[2023]361号当事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家胜,统一社会信用编码:91411681MA47BQT06Y地址: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2023年4月27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食饮品甘味预拌基料405000千克,申报规格为“88%白砂糖+12%-水葡萄糖”,随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报商品编号1702901200,申报CIF总价255150.00美元,报关单号425820231000100099。经海关查验、鉴定并归类认定,该票应归入商品编号1701999090项下。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导致的漏缴税款为人民币990089.16元。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99万元
99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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