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东豪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伟乾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MA5UQ8CT0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农贸市场商业街B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5〕1036号
经查,当事人登记注册后一直在登记住所从事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经营活动,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025年1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餐饮经营区域的厨房操作台上,当场查获摆放有2种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分别为:1.狮球牌吉士粉(复配着色剂),净含量300g,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20230206、保质期24个月;2.香料粉,净含量200克,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20240608、保质期12个月。上述2种过期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3.工作人员杨在伟、刘芯伶健康证明已过期。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的购买记录和相关票据,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1.狮球牌吉士粉(复配着色剂)净含量300g、生产日期20230206、保质期24个月)1盒;2.香料粉(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4-06-08、保质期12个月)1瓶。 。
2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