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胡家湾乡金龙百货购物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金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4MA6E16A57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胡家湾乡二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思市监处罚[2024]76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从遵义市经销商以8元/包的价格购进10包辣子鸡调料(净含量:210克, 生产日期:2022/10/23,保质期:18个月,制造商:四川裕聚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51068100460),并以10元/包的价格摆放在其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2024年2月从凤冈县经销商以6元/kg的价格购进5kg娇福牌千吃汤圆(红豆味)(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10.01,保质期:6个月,制造商:龙海市源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35068101677),并以8元/kg的价格摆放在其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上述①辣子鸡调料1包已过期29天、②娇福牌千吃汤圆2.32kg已过期52天,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仍摆在货架经营和使用。以上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8.56元(10×1+2.32×8)。由于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不能提供上述食品的进货票据证明及其销售台账,我局无法确定当事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已销售,当事人陈述并未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没有相关证据支撑,不能确定违法所得金额。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的事实;
2.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从事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以及经营场所的事实;
3.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经营情况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事实;
4.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摄制的照片10张,证明了当事人经营场所情况、执法人员检查情况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事实;
5.2024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购进并销售涉案预包装食品名称、数量、价格、货值金额等事实;
6.2024年5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截图1份,证明了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警告#罚款0.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00.00元
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