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少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少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81MA1B2J298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宾馆家属楼门市(兴鹏程旅店101、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虎市监处罚〔2023〕47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元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2
虎林市监处罚[2023]47号
2023年8月21日,检查人员张博、魏宇鑫到该企业经营场所实地检查,未发现黑龙江少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此地址经营,通过电话也无法取得联系。其房主虎林市兴鹏程旅店负责人彭兴芝出具了该公司已不在其登记的住所营业的证明。虎林市国家税务局核查企业涉税信息情况税务状态:该纳税人于2022年07月01日转为非正常状态,自2022年01月13日后无申报记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国家税务总局虎林税务局关于协助调查事项的企业纳税情况反馈证明,证明该纳税人于2022年07月01日转为非正常状态。
2.黑龙江少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一份,证明该公司企业基本信息情况及2021至2022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事实。
3.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对黑龙江少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情况。
4.虎林市兴鹏程旅店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黑龙江少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不在登记场所营业,该经营场所由虎林市兴鹏程旅店自2020年4月4日使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