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天之天海鲜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佳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2MADLAPE79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天鸿金茂府5号楼6号商服(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处罚〔2024〕10006号
按照《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抽样检验,并委托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抽样检验工作;2024年8月12日,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在我局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对兰西县天之天海鲜店经销的水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该店经营者李佳明在抽样现场,从该海鲜店销售的3.75kg鱿鱼中以36.00元/kg抽取了3.16kg送检;经对相关项目进行检验检测,该送检样品鱿鱼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9月6日,黑龙江省天润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发并邮寄了不合格批次鱿鱼《检验报告》,我局于9月9日收到《检验报告》并对案件来源进行了登记;9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HTRCJ202402114)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XBJ24231222903930794),当场对该海鲜店和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要求当事人对该批次鱿鱼进行下架、封存、停止销售,并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要求查找分析原因、限期整改;9月11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予以立案。
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鱿鱼,已于抽检当日全部销售完;送达当日当事人按照要求张贴《召回公告》,截止目前未有消费者送回。该批次鱿鱼共购进1件,净重3.75kg,进货金额110.00元,销售金额135.00元。该批次鱿鱼是经营者李佳明于8月2日从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内一个营业执照名称叫“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迦南冻货经营户”处购进。经营者李佳明提供出了该批次不合格鱿鱼的进货凭证、厂家委托检验报告和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哈市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水产品进货记录。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放弃复检申请。2024年9月14日,该海鲜店提交了《关于销售不合格鱿鱼排查整改情况报告》,收到整改报告后我局执法人员于9月18日对该海鲜店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9月23日,我局向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关于抽检不合格鱿鱼的信息通报函》(兰市监函[2024]66号),向鱿鱼的上级供货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案件移送函。2024年10月19日收到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元;2.免予行政处罚。
0.00元
-
2024-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