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骆家坝镇李吉风便民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吉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4MA6YN9L02J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骆家坝镇骆家坝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乡市监处罚〔2026〕57号
2026年3月17日13时00分,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属于缘由后,同时告知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也表示不需要回避,所以执法过程是合法有效的。在西乡县骆家坝镇李吉风便民商店法人代表李吉风的全程陪同下对该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我们检查如下: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1.蒂花之秀控油舒爽倍效去屑洗发露1瓶,每瓶200g,限用日期2023年12月25日;2.蒂花之秀焗油修复倍效去屑洗发露1瓶,每瓶200g,限用日期2023年12月5日;3.拉芳营养柔顺洗发露1瓶,每瓶200g,限用日期2022年10月17日。以上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化妆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制作了文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场所/设施/财物清单》(西市监强制〔2026〕14-1号),已送达当事人。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2、对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行为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