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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金望海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廷顺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300504163Y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98号A座1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8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2
(2022)津0116民初28032号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肖*
天津滨海新区金望海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滨经开系罚【2024】00088号
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3日我局收到举报人李某对当事人销售的(53度董事长酒(酱香型白酒)500ml)的举报。又于2023年11月2日收到举报人张某对当事人销售的(53度董事长酒(酱香型白酒)500ml)的举报。2024年1月19日,我局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津市监滨塘沽案移【2024】7号、津市监滨塘沽案移【2024】8号),移送函内容为移送机关在调查违法销售白酒案过程中,发现涉案白酒的供货商为天津滨海新区金望海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将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我局。经我局调查举报人李某、张某举报的涉案53度董事长酒(酱香型白酒)均是在当事人店铺购买,故我局决定将上述举报并案处理。
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涉案白酒380瓶、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160元、罚款60000元、警告处罚
60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8
2
津市监滨经开系罚【2023】00121号
我局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监测天津站对当事人天津滨海新区金望海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玉米淀粉(规格型号:330克/袋、生产日期:2023-05-20)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7月14日我局对该线索立案调查。
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0000元整。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处罚。
30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