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盛湖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雯霞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22056998658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梨花路拥晖花园A1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5-24
2018-01-04
(2017)云0422民初1217号
排除妨害纠纷
澄江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与澄江县盛湖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7.81元
民事案件
2
2018-12-04
2018-05-23
(2018)云04民终420号
租赁合同纠纷
澄江县盛湖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澄江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澄处罚﹝2025﹞2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澄江县盛湖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草莓熊烟花(产品类别:喷花类(地面);型号规格:6个/盒×40盒/件;产品级别:C级;生产日期:2024年6月28日;标称生产单位及地址: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浏阳市澄潭江镇和家村)),是当事人从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了草莓熊烟花10件(6个/盒×40盒/件),进货价为62元/件,10件进货价共计620元,销售标价为89元/件;上述草莓熊烟花,经抽样检验,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销售包装、标志合格,依据《2024年云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产品质量不合格;澄江县盛湖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已经销售完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草莓熊烟花,除了抽样购买带走的检样草莓熊烟花4盒(支付了样品费用:6.2元)及被我局于2025年2月7日查封在该公司内的4盒备样外无剩余库存,2025年1月18日当事人对销售到各加盟连锁店的草莓熊烟花进行排查,并到各加盟连锁店落实上述检验不合格草莓熊烟花的销售及库存情况,欲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草莓熊烟花。经排查后,上述检验不合格草莓熊烟花,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2025年2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向澄江县盛湖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澄市监强制〔2025〕L020701号),并依法对澄江县盛湖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内检验不合格的草莓熊烟花备样4盒进行了查封。上述不合格的草莓熊烟花货值金额共计:890元,销售检样草莓熊烟花4盒(该公司按照进货价格收取样品购买费用:6.2元,无违法所得),销售金额共计:878.4元、销售利润共计:264.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780.00元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