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鑫福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开玉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MA7MR0EP0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359-4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昌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108号
2025年8月21日,我局接到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移交函》(绍新自然移交〔2025〕25号),函中内容为当事人宁波鑫福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小将镇上火岩实施违反林木采伐技术规程采伐林木,涉嫌滥伐林木。2025年8月25日9时05分,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现场林木已被砍伐,种植了香榧树。经调查,当事人宁波鑫福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与新昌县康益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毛竹、杂木林砍伐及清理劳务合同》,并于2023年8月砍伐林木,其中包含部分公益林、乔木林。第三方浙江信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给出的鉴定结论为:1.滥伐林木面积及林地属性:滥伐林木面积共计1.1325公顷(16.9875亩)。按森林类别分:商品林0.3415公顷(5.1225亩),重点公益林0.7910公顷(11.8650亩);按地类分:竹林地0.7910公顷(11.8650亩),乔木林地0.3415公顷(5.1225亩)。2.滥伐林木树种:毛竹、阔。3.滥伐林木蓄积(株数):毛竹0.0立方米(3203株),阔19.4立方米(384株)。4.林木参考价值:20395元(毛竹15855元、阔4540元)。
鉴于当事人在砍伐毛竹林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浙江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实施,滥伐林木蓄积在15立方米以上,违法事实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较重,结合林木参考价值,建议处滥伐林木价值4.9倍罚款:处罚款20395*4.9=99935.50元(人民币玖万玖仟玖佰叁拾伍元伍角整)
99935.50元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